| 臨(lin) 沂建築高級技工學校是我市唯一一家建築專(zhuan) 業(ye) 學校,教學設施完善,師資力量雄厚。學校最早成立於(yu) 1958年,從(cong) 79年恢複招生至今,先後招收了20屆技校生,為(wei) 建築業(ye) 培養(yang) 了一批批精湛的建築人才,為(wei) 振興(xing) 沂蒙經濟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多次受到上級部門的表彰,1993年在市勞動局組織的教學評估活動中被評為(wei) 優(you) 秀學校、1998年被山東(dong) 省勞動廳評為(wei) 山東(dong) 省職業(ye) 技術培訓先進單位、2003年建築結構施工專(zhuan) 業(ye) 被省勞動廳評為(wei) 省重點專(zhuan) 業(ye) ,連續多年被天元集團評為(wei) 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和社會(hui) 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 臨(lin) 沂市建築技工學校位於(yu) 風景優(you) 美的通達路(原臨(lin) 西一路)北段教學文化區,北臨(lin) 臨(lin) 沂師院,東(dong) 依濱河大道,文化底蘊豐(feng) 厚,管理嚴(yan) 謹,學風純正,交通便利,是全市唯一一家建築專(zhuan) 業(ye) 技工學校。學校占地約30畝(mu) ,東(dong) 西兩(liang) 院,東(dong) 院有餐廳、禮堂、運動場、花園;西院有教學樓、學生公寓樓等,具備供應450人的食宿條件。專(zhuan) 用教室麵積1580平方米,實習(xi) 場地麵積14245平方米,圖書(shu) 資料2萬(wan) 多冊(ce) ,配備教學專(zhuan) 用的微機、投影儀(yi) 、幻燈機等電教設備和水準儀(yi) 、經緯儀(yi) 等實習(xi) 設備,教學儀(yi) 器齊全。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專(zhuan) 職教師15名,其中12人具有建築類大專(zhuan) 以上學曆;4人具有高級職稱,7人具有中級職稱。 多年來,學校一直堅持“嚴(yan) 謹教學,精心育人,立足現實,開拓進取,麵向未來,服務社會(hui) ”的辦學宗旨,以向各級各類建築企事業(ye) 單位輸送高素質的管理和技術人才為(wei) 辦學方向,堅持“科學管理,以需定教,強化教學,學以致用”的辦學原則,校委會(hui) 、教研室及時采集專(zhuan) 業(ye) 信息,科學調整課程設置,並把天元集團作為(wei) 常年實踐基地,使學生在係統地接受專(zhuan) 業(ye) 技術教育的同時,及時接觸高、新、尖的現代建築科學成果。多年來,學校已向各級建築企事業(ye) 單位輸送了數千名技術精湛、作風良好的管理技術人才,在社會(hui) 上享有較高的信譽。學校在全市技工學校綜合評估中被評定為(wei) 優(you) 秀學校;被臨(lin) 沂市勞動和社會(hui) 保障局授予“2005年度全市技工學校教學教研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被山東(dong) 省勞動廳評為(wei) “山東(dong) 省職業(ye) 技術培訓先進單位”;學校開設的建築結構施工專(zhuan) 業(ye) 被評為(wei) 省重點專(zhuan) 業(ye) 。 |
1、報名方法:
我校屬國家批準的自主招生院校,不設任何分校,請家長或考生持中、高考成績單、畢業(ye) 證、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或複印件、一寸藍底照片4張,直接到學校教學樓一樓招生辦公室谘詢報名。
2、錄取標準:
麵向全國自主招生,新生入學需參加山東(dong) 省技工院校統一招生考試擇優(you) 錄取。
3、收費與(yu) 補助標準:
(1)凡被技校錄取的學生,享受國家免學費政策。
(2)家庭困難的學生,每年可享受國家助學金2000元補助政策。
(3)學校設有獎學金,對學習(xi) 成績優(you) 異表現優(you) 秀、對學校做出突出貢獻的學生給予獎勵。
4、就業(ye) 安置原則
100%的就業(ye) 率使我校畢業(ye) 生供不應求,學生就業(ye) 實習(xi) 時由我校根據用人單位和學生雙向選擇的原則安置就業(ye) 。
(1)、畢業(ye) 證書(shu)
學生畢業(ye) 時,頒發由山東(dong)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廳驗印的臨(lin) 沂市建築高級技工學校中級、高級畢業(ye) 證書(shu) ,建築工程技術專(zhuan) 業(ye) 、工程測量技術、建築裝飾工程技術學生參加春季高考錄取畢業(ye) 後頒發全日製大學專(zhuan) 科學曆畢業(ye) 證書(shu) 。
(2)、職業(ye) 資格證書(shu)
學生在校期間可參與(yu) 有關(guan) 部門培訓、考試合格、頒發行業(ye) 技術等級證書(shu) 和上崗證書(shu) 。全國可用。
一、封閉時間:從(cong) 星期日晚自習(xi) 開始到下周五下午放學前為(wei) 封閉時間,這期間學生一律住校。除周末及放假外,一律不準出學校。因病、事需出校門者,到學生科辦理出門手續。
二、學生要遵守出入時間,否則按百分考核有關(guan) 規定處理。
三、學生私自出校門者(包括爬門、爬牆)則按百分考核及《學生違紀處罰條例》有關(guan) 規定處理。
四、周末為(wei) 自由活動時間,凡登記住校的學生由值班老師負責,凡不住校的學生由家長督促,以防止學生出問題。
五、周末統計住宿者,外出必須在晚10:00前歸校,否則按百分考核有關(guan) 規定處理。不統計住宿者一律不準在學校逗留。
六、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留外人住宿。
七、除執行任務外,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
八、在校學生要辦理學生證,本證供在三年使用,用,丟(diu) 失可到教務科補辦。
九、學生課餘(yu) 時間娛樂(le) 隻準在宿舍、操場、球場、閱覽室、活動室等處,不準在教室玩耍。
十、為(wei) 保持教室宿舍衛生整潔,學生一律到餐廳就餐,不準在教室宿舍就餐。
十一、學生在校期間要尊師愛校,文明守紀,若違反以上規定按百分考核細則和學生違紀處罰條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