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誌剛(2012-6-24 15:21):
第二各類分數線劃定辦法。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按其招生計劃1∶1.2全省統一劃定。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不低於(yu) 本科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本科軍(jun) 檢分數線根據軍(jun) 事、公安類高校本科招生計劃,在確保生源充足的前提下,不低於(yu) 本科二批省屬線劃定;公安類專(zhuan) 科體(ti) 檢分數線為(wei) 本科軍(jun) 檢線下40分。
張誌剛(2012-6-24 15:21):
本科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分三次劃定:1。根據本科二批中部屬、外省省屬和本省省屬高校的招生計劃劃定省屬線,然後對除濟南、青島以外的有市屬本科高校的市根據市屬計劃劃定市屬線,濟南、青島兩(liang) 市的分數線單獨劃定(省、市分數線差原則上控製在20分之內(nei) )。2。第一誌願錄取結束後,將未完成招生計劃或增加計劃的高校分專(zhuan) 業(ye) 向社會(hui) 公布缺額計劃進行第一次征集誌願,本科資格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在生源範圍內(nei) ,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為(wei) 基準,按征集計劃數1:1同步平行降分。3。第一次征集誌願錄取結束後,將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或增加計劃的高校分專(zhuan) 業(ye) 再次向社會(hui) 公布缺額計劃進行第二次征集誌願,本科資格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在生源範圍內(nei) ,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錄取控製分數線為(wei) 基準,按征集計劃數1:1.2比例同步平行降分。
張誌剛(2012-6-24 15:23):
專(zhuan) 科(高職)一批錄取控製分數線分2次劃定:1。根據專(zhuan) 科(高職)一批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以第一次劃定的本科二批線為(wei) 基準,按招生計劃1:1同步平行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