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5goto.com 時間:2011-11-5 13:22:46
來源:網上轉載 熱度:點擊次
五、填報誌願
17.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或校考合格證(若招生學校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範圍內再行組織校考,則考生須在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基礎上再獲得校考合格證)的考生方可填報相關藝術院校(專業)誌願。未獲得省級統考合格證的考生不得填報以省級統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的藝術院校(專業)誌願。考生填報的藝術類院校(專業)誌願以其戶籍及報名所在地省級招辦統一組織考生填報的誌願信息為準。
18.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除提前錄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六、錄取
19.高校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錄取時可按文科、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20.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製分數線,並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製分數線。
21. 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製分數線一般不應低於本省(區、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的70%。
22.藝術類本科專業安排在各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取;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安排在各省(區、市)本科各批次錄取結束後、普通高職(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錄取。
23.對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須於6月30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且經備案的全部相關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告知考生第一誌願報考院校。第一誌願招生學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並於7月10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
24.對編製藝術類招生來源計劃的招生學校,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可按照相關工作規程向招生學校投檔,投檔比例由省級招辦商有關招生學校確定。招生學校必須在各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範圍內,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25.第一誌願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誌願考生。
七、其他
26.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是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省級統考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應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18號)處理。省級招辦負責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7.對在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有關招生學校須將其作弊情況書麵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由省級招辦取消其當年所有藝術類專業報考資格,並將作弊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28.對校考組織過程中違反規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惡劣影響的招生學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組織專業考試的資格,並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
29.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特別聲明:本站除部分特別聲明禁止轉載的專稿外的其他文章可以自由轉載,但請務必注明出處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權歸文章原始作者所有。對於被本站轉載文章的個人和網站,我們表示深深的謝意。如果本站轉載的文章有版權問題請聯係編輯人員—電話17096005106,我們盡快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