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畢業(ye) 的職業(ye) 技工技師學校學生在就業(ye) 實習(xi) 期或實習(xi) 期過後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應注意勞動或勞務合同上的哪些陷阱,企業(ye) 和員工的正確關(guan) 係,實習(xi) 期、見習(xi) 期和試用期有什麽(me) 區別?簽訂合同之前需要悉知哪些事項?
勞動合同必須包括哪些內(nei) 容?
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勞動合同期限;
工作內(nei) 容和工作地點;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勞動報酬;
社會(hui) 保險;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e) 危害防護;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注意: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yu) 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什麽(me) 情況下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yu) 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shu) 麵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ei)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滿期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ang) 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chan) 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e) 執照的、責令關(guan) 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決(jue) 定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ye) 辭退員工,哪些行為(wei) 是違法的?
員工重病,醫療期內(nei) 被強行辭退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shang) ,在規定的醫療期內(nei) 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shang) ,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cong) 事原工作,也不能從(cong) 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shu) 麵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ge) 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四十條
因“末位淘汰製”被解聘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疑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shu) 麵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孕期、產(chan) 期、哺乳期內(nei) 被辭退
“女職工在孕期、產(chan) 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試用期內(nei) 被隨意解除勞動關(guan) 係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疑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shu) 麵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如何規定勞動合同時限?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yu) 勞動者建立勞動關(guan) 係。
建立勞動關(guan) 係的1個(ge) 月內(nei) ,公司應與(yu) 你簽訂勞動合同。
超出1個(ge) 月不滿1年,未訂立勞動合同,公司需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什麽(me) 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門無效?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全力的。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製性規定的。
這些常見的勞動合同“陷阱”你了解嗎?
不繳納社保費
●用人單位與(yu) 勞動者約定不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屬無效約定。用人單位不僅(jin) 要承擔補繳的責任,而且一旦發生工傷(shang) ,本應由社保基金支付的款項也將由用人單位承擔。
●類似還有向勞動者支付社會(hui) 保險補貼的約定,也屬無效。如勞動者已實際領取該款項,應退還用人單位後,雙方再按各自繳費比例共同補繳。
定額約定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對加班工資進行定額約定,是對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核算方式的違背。
●符合法律規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公式為(wei) :
月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天÷8小時×加班小時數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 | 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
休息日安排工作且又不能安排補休的 | 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 | 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
有哪幾類勞動合同需要留個(ge) 心眼?
口頭合同沒有簽署書(shu) 麵合同文件
霸王合同合同隻從(cong) 單位角度出發,求職者處於(yu) 被動地位
抵押合同要求繳納證件或財務
雙麵合同一份合法的“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的“真合同”
“暗箱合同” 不向求職者講明合同內(nei) 容
賣身合同要求幾年內(nei) 求職者不可跳槽至同行業(ye) 公司工作
簡單合同條文沒有細節約束
生死合同含有“工傷(shang) 概不負責”等字眼,多數是單位事先根據自身利益擬定
實習(xi) 期VS見習(xi) 期VS試用期,你能分清楚嗎?
實習(xi) 期
與(yu) 單位建立合同關(guan) 係
●一般以1年為(wei) 限。
●目的在於(yu) 增進專(zhuan) 業(ye) 熟練度,有利於(yu) 將來獨立從(cong) 事相關(guan) 工作。
社會(hui) 實踐活動
●因學校教學需要,在校學生在單位進行實踐。
●通常是即將畢業(ye) 的大學生。
目的:提早熟悉專(zhuan) 業(ye) 工作,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見習(xi) 期
一般指行政、事業(ye) 單位在人事製度的框架下對應屆畢業(ye) 生進行業(ye) 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製度。
畢業(ye) 派遣後的大學生見習(xi) 期滿1年,轉正定級後,可以獲得真正的幹部身份。
見習(xi) 期 用人單位對應屆畢業(ye) 生進行業(ye) 務適應及考核→期限一般一年→到期確定合同的→辦理轉正手續→確定聘任相應的職務工作崗位
試用期
同一用人單位與(yu) 同一勞動者隻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滿既不能多次約定、也不能延長。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yu) 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yu) 本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 | 不得約定試用期 |
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 | 試用期≤1個月 |
1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 | 試用期≤2個月 |
3年≤勞動合同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試用期≤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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