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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與(yu) 確認
(一)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報名時間遵照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
(二)報考我校單獨考試、公共管理碩士(MPA)和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以及在濟南地區報考我校的統考生報名時必須選擇“山東(dong) 大學”報名點並在山東(dong) 大學考點參加考試,選擇其它報名點無效。其他類型或地區的考生可在當地就近參加初試,在網上報名係統選擇就近報名點。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考試類型選擇“推薦免試”,否則,將取消其推免生資格。
(四)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後,還須在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確認並交納初試報考費。
(五)考生與(yu) 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chan) 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我校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考試
(一)初試
初試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時間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我校碩士生招生專(zhuan) 業(ye) 目錄,初試方式均為(wei) 筆試。
(二)複試
1.學校根據考生考試情況劃定複試基本要求,達到複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複試,不參加複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複試包括外國語測試(含外語聽力與(yu) 口語測試)、筆試和綜合麵試。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的考生複試時還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複試具體(ti) 要求見我校各招生單位複試方案。
3.同等學力考生除複試外,還須加試所報考專(zhuan) 業(ye) 的至少兩(liang) 門本科主幹課程,我校部分專(zhuan) 業(ye) 對跨學科考生要求加試,加試方式均為(wei) 筆試。各類加試科目見我校招生專(zhuan) 業(ye) 目錄中的“備注”欄。
4.我校將在複試時對參加複試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複試及錄取資格。
5.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ti) 格檢查,體(ti) 檢由山東(dong) 大學校醫院組織進行,體(ti) 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ti) 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ti) 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複試時間、資格審查時間、體(ti) 檢時間由學校統一安排,集中進行。
六、調劑
(一)對報考我校且達到學校規定的複試基本要求但不能被所報考專(zhuan) 業(ye) 錄取的考生,在滿足相近專(zhuan) 業(ye) 複試基本要求且相近專(zhuan) 業(ye) 有缺額的情況下,可申請調劑到相應專(zhuan) 業(ye) 參加複試。
(二)接收報考外校考生調劑的具體(ti) 實施辦法與(yu) 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為(wei) 準。
七、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與(yu) 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ti) 健康狀況,綜合考慮,擇優(you) 錄取,寧缺毋濫。
(二)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類別為(wei) “非定向”、“定向”、“自籌經費”和“委托培養(yang) ”。其中,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法律碩士(非法學)和工程碩士中的軟件工程、項目管理統考生隻能錄取為(wei) “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yang) ”。
(三)擬錄取為(wei) 定向培養(yang) 、委托培養(yang) 、自籌經費培養(yang) 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簽訂定向、委托培養(yang) 或自籌經費培養(yang) 協議書(shu) 。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須調檔審查。不簽訂協議或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學校統一發放錄取通知書(shu) 。
(五)我校在博士學位授權專(zhuan) 業(ye) 實行碩博連續培養(yang) 製度。通過考生自願報名,學校擇優(you) 選拔,部分優(you) 秀新生可被錄取為(wei) 碩博連續培養(yang) 研究生。此類研究生入學兩(liang) 年內(nei) 修完規定的碩士、博士課程,並通過資格考試,第三學年可進入博士生學習(xi) 階段。
八、學習(xi) 年限
學術型研究生基本學習(xi) 年限2-3年,專(zhuan) 業(ye) 學位研究生基本學習(xi) 年限為(wei) 2年。
九、獎(助)學金
(一)凡錄取為(wei) 我校計劃內(nei) 非定向和定向的研究生均免除在學期間的培養(yang) 費。
山東(dong) 省政府每年為(wei) 山東(dong) 大學錄取的考生提供省政府委托培養(yang) 計劃(簡稱省府委培),錄取為(wei) 省府委培的考生在簽訂相應協議後,免除在學期間的培養(yang) 費。
(二)錄取為(wei) 計劃內(nei) 非定向、省府委培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入校後均享受每年不低於(yu) 3000元的“助研”獎學金。
(三)我校設有20餘(yu) 種獎學金,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用以獎勵學習(xi) 成績優(you) 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獎勵金額10000元/生。
十、違規處理
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wei) 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guan) 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guan) 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guan) 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在當年研究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十一、其他
(一)我校不對任何考生提供往年試題,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初試、複試及加試科目參考書(shu) 均由考生自備,我辦不負責代購。
(二)請考生及時關(guan) 注“山東(dong) 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yu) 我校招生相關(guan) 的最新信息和學校各招生單位的聯係方式。
歡迎報考山東(dong) 大學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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