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高校畢業(ye) 生怎樣辦理人事代理?
按照《人才市場管理規定》有關(guan) 規定,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單位集體(ti) 委托代理,也可由個(ge) 人委托代理;可多項委托代理,也可單項委托代理;可單位全員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員委托代理。
單位辦理委托人事代理,須向代理機構提交有效證件以及委托書(shu) ,確定委托代理項目。經代理機構審定後,由代理機構與(yu) 委托單位簽定人事代理合同書(shu) ,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yi) 務,確立人事代理關(guan) 係。
10. 高校畢業(ye) 生如何與(yu) 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yu) 勞動者建立勞動關(guan) 係。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guan) 係,應當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guan) 係,未同時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ge) 月內(nei) 訂立書(shu) 麵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yu) 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guan) 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企業(ye) 、個(ge) 體(ti) 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e) 單位等組織)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nei) 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e) 危害、安全生產(chan) 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yu) 勞動合同直接相關(guan) 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yi) 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11. 什麽(me) 是社會(hui) 保險?我國建立了哪些社會(hui) 保險製度?
社會(hui) 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按照權利與(yu) 義(yi) 務相對應原則,多渠道籌集資金,對參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傷(shang) 、失業(ye) 、生育等風險情況下提供物質幫助(包括現金補貼和服務),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減少經濟損失的製度安排。
社會(hui) 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我國建立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失業(ye) 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hui) 保險製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shang) 、失業(ye) 、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cong) 國家和社會(hui) 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其中,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包括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保險製度和城鎮居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製度;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製度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製度。
12. 用人單位應該履行哪些社會(hui) 保險義(yi) 務?享有哪些社會(hui) 保險權利?
(1) 社會(hui) 保險義(yi) 務:一是申請辦理社會(hui) 保險登記的義(yi) 務;二是申報和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義(yi) 務;三是代扣代繳職工社會(hui) 保險的義(yi) 務;四是向職工告知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明細的義(yi) 務。
(2) 社會(hui) 保險權利:一是有權免費查詢、核對其繳費記錄;二是有權要求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hui) 保險谘詢等相關(guan) 服務;三是可以參加社會(hui) 保險監督委員會(hui) ,對社會(hui) 保險工作提出谘詢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hui) 監督;四是對侵害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hui) 保險事務的行為(wei) ,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此外,還有權對違反社會(hui) 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wei) 進行舉(ju) 報、投訴。
13. 參加社會(hui) 保險的個(ge) 人享有哪些權利?
(1) 高校畢業(ye) 生依法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後,享有以下權利:
(2) 有權依法享受社會(hui) 保險待遇;
(3) 有權監督本單位為(wei) 其繳費情況;
(4) 有權免費向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hui) 保險待遇權益記錄;
(5) 有權要求社會(hui) 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hui) 保險谘詢等相關(guan) 服務;
(6) 對侵害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hui) 保險事務的行為(wei) ,有權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此外,還有權對違反社會(hui) 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wei) 進行舉(ju) 報、投訴。
14. 目前國家對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參保個(ge) 人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費率是如何規定的?
(1)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完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的決(jue) 定》(國發〔2005〕38號)、《國務院關(guan) 於(yu) 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決(jue) 定》(國發〔1998〕44號)、《失業(ye) 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258號)規定,用人單位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ye) 保險的費率,分別是原則上為(wei) 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6%左右和2%;用人單位繳納工傷(shang) 保險費按照《工傷(shang) 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實行行業(ye) 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有關(guan) 費率確定按照國家相應規定執行;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費率按照《企業(ye) 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4〕504號)規定執行,由統籌地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超過用人單位工資總額的1%。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ye) 保險的費率,分別為(wei) 本人工資的8%、2%和1%。
(2) 參保個(ge) 人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的費率。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完善企業(ye) 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製度的決(jue) 定》(國發〔2005〕38號)規定,無雇工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e) 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為(wei) 20%,其中8%計入個(ge) 人賬戶;無雇工的個(ge) 體(ti) 工商戶和靈活就業(ye) 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費率,按國家有關(guan) 規定,統籌地區可以參照當地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籌基金的繳費水平確定。
(3) 城鎮居民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和農(nong) 村居民參加新型農(nong) 村社會(hui) 養(yang) 老保險及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主要采取定額方式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
15. 高校畢業(ye) 生如何處理勞動人事糾紛?
發生勞動人事爭(zheng) 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jue)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zheng) 議仲裁委員會(hui) 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jue) 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高校畢業(ye) 生可向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門舉(ju) 報、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受理,糾正和查處有關(guan) 違法行為(wei) 。
16. 什麽(me) 是服務外包和服務外包企業(ye) ?
服務外包是指企業(ye) 將其非核心的業(ye) 務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優(you) 秀的專(zhuan) 業(ye) 化團隊來承接該業(ye) 務,從(cong) 而使其專(zhuan) 注核心業(ye) 務,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強企業(ye) 核心競爭(zheng) 力和對環境應變能力的一種管理模式。
服務外包企業(ye) 是指其與(yu) 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服務合同,承接服務外包業(ye) 務的企業(ye) 。
17. 目前服務外包產(chan) 業(ye) 主要涉及哪些領域及地區?
服務外包分為(wei) 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ye) 務流程外包服務(BPO)和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KPO)等。ITO包括軟件研發及外包、信息技術研發服務外包、信息係統運營維護外包等領域。BPO包括企業(ye) 業(ye) 務流程設計服務、企業(ye) 內(nei) 容管理數據庫服務、企業(ye) 運營數據庫服務、企業(ye) 供應鏈管理數據庫服務等領域。KPO包括知識產(chan) 權研究、醫藥和生物技術研發和測試、產(chan) 品技術研發、工業(ye) 設計、分析學和數據挖掘、動漫及網遊設計研發、教育課件研發、工程設計等領域。
我國目前有服務外包示範城市21個(ge) ,分別是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大連、深圳、廣州、武漢、哈爾濱、成都、南京、西安、濟南、杭州、合肥、南昌、長沙、大慶、蘇州、無錫、廈門。